山西通測1、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泵房設置部位的差異
消防水泵房不得設置在地下3層及以下,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樓層內;如為單獨建造,建筑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消防控制室設置在建筑內時,宜設置在建筑的首層或地下一層靠外墻部位。應遠離電磁場干擾較強及其它可能影響消防控制設備工作的房間。單獨建造時,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2、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泵房防火分隔、疏散門、排水設施的設置
在這些方面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泵房的設置具有共同的要求
1)應采用耐火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墻和耐火限不低于1.5h的樓板與建筑其它部位分隔,開向建筑內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2)疏散門應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為避免被淹或因進水受到影響,需設置擋水門檻等擋水措施,如設置在地下時,應設置排水溝等防淹措施。
山西通測消防水泵的設置有哪些要求?
1、在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中需設置消防水泵;
2、在串聯消防給水系統和重力消防給水系統中,除需設置消防水泵外,還需要設置消防傳輸泵,用于提升水源至中間水箱或高位水箱;
3、消火栓給水系統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宜分別設置消防水泵,當與消火栓系統合用消防水泵時,系統管道應在報警閥前分開;
4、消防水泵應設置備用泵,其性能應與工作泵性能一致。
可不設置備用泵的條件:
1、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25L/s的建筑;
2、室內消防給水設計流量≤10L/s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