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測消防檢測1火災事故調查的問題和現狀
1.1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火災調查工作缺少立案標準。什么樣的火災要求公安消防機構進行調查?如今全國尚無統一的標準。有的地方依照對政府和人民負責的觀念,制定了較高的指標。而實際上,公安消防機構如果要把每一場火災都查清,不但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也必然有很多因火災原因所導致的民事訴訟。另外,如今我國火災損失核定依據的法律性質尚不明確。
1.2鑒定方法缺乏標準
火災事故鑒定是指公安消防機構為了查明起火原因,根據有關專門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對現場勘查中發現并收集的各種痕跡等物證進行技術鑒定的結論。如今,我國還沒有火災原因技術鑒定方法的行業標準或標準,火災原因鑒定的方法以及結論的合法性將面臨著很大的挑戰。
1.3火災調查設備差,技術手段落后
由于《火災事故調查規定》中沒有明確火災調查設備的配備標準,導致各級公安消防機構在購買火災調查設備時,沒有依據,技術裝備差,技術手段落后。很多單位尤其是一些基層單位實施火災調查工作還局限在“手摸、眼看、鼻聞”的一種經驗型階段,火災原因的調查缺乏技術鑒定手段與科學的數據,常常很難讓人信服。有些單位雖然配備了一些火災調查裝備,但由于缺少學習和培訓,利用設備開展火災調查的能力與意識不強,不會使用,也不愿意使用,造成設備的閑置浪費。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設備、設施以及技術手段,一些比較重要的火場痕跡物證也很難得到較長期妥善的保管。
2原因分析
首先是思想重視不到位,普遍具有重建審、輕火災事故調查的現象,缺乏有效的技術人才挽留制度;二是吸納人才不到位。消防機構需要具有一定高素質的技術人才加入,奉獻我國消防事業。但由于吸納人才力度不大,導致人才缺乏。而且有些人才雖然進入了消防部隊,但得不到合理的使用,人才浪費現象嚴重;三是機構設置不太合理,目前我國還沒有相關火災事故調查的機構編制,火災事故的調查人員大多是兼職;四是新工藝、新思維、新科技沒有得到充分發揮。火災事故的調查人員經常只是一副手套、一把鐵鏟以及一個相機就可開展一場復雜的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如此的工作方法,很難實現火災事故調查的準確性、科學性。
山西通測消防檢測一、火災逃生火災自救方法
1、緩降逃生,滑繩自救。
高層、多層公共建筑內一般都設有高空緩降器或救生繩,人員可以通過這些設施安全地離開危險的樓層。如果沒有這些專門設施,而安全通道已被堵,救援人員不能及時趕到的情況下,可以迅速利用身邊的繩索或床單、窗簾、衣服等自制簡易救生繩,并用水打濕后從窗臺或陽臺沿繩緩滑到下面樓層或地面,安全逃生。當建筑物外墻或陽臺邊上有雨水管、電線桿、避雷針引線等豎直管線時,也可借助其下滑至地面,但應注意一次下滑人數不宜過多,避免因管線損壞而使人墜落。
2、做好防護,沖出火海。
火災自救需要穿過煙火封鎖區時,可向頭部、身上澆冷水或用濕毛巾、濕棉被、濕毯子等將頭、身裹好,確定逃生路線后用快的速度鉆過火場并沖到安全區域。由于火災發生時煙氣大多聚集在上部空間,因此在逃生過程中應盡量將身體貼近地面匍匐或彎腰前進。火災煙氣具有溫度高、毒性大的特點,一旦吸入后很容易引起呼吸道燙傷或中毒,因此逃生中應用濕毛巾捂住口鼻,以起到降溫及過濾的作用。
3、屋頂轉移,“搭橋”逃生。
當火勢自下而上迅速蔓延而將樓梯封死時,住在上部樓層的居民可通過老虎窗、天窗等迅速爬到屋頂,轉移到另一家或另一單元的樓梯進行疏散;也可在陽臺、窗臺、屋頂平臺處用木板、竹竿等較堅固的物體搭在相鄰建筑物上,以此作為跳板過渡到相對安全的區域。
4.跳樓有術,注意方法
只有消防隊員準備好救生氣墊并指揮跳樓時或樓層不高(一般4層以下),才可采取跳樓的方法。跳樓也要講技巧,跳樓時應盡量往救生氣墊中部跳或選擇有水池、軟雨篷、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可將席夢思床墊、沙發墊、厚棉被等拋下做緩沖物,也可抱些棉被、沙發墊等松軟物品或打開大雨傘跳下,以減緩沖擊力。如果徒手跳樓一定要扒窗臺或陽臺使身體自然下垂跳下,以盡量降低垂直高度,落地前要雙手抱緊頭部身體彎曲蜷成一團,以減少傷害。跳樓雖是一種逃生手段,但會對身體造成一定的傷害,弄不好反而有可能送命,所以要慎之又慎。
固守待緩若發現門、墻發熱,說明大火逼近,此時一旦開門,火焰與濃煙勢必迎面撲來,逃生通道被切斷且短時間內無人救援。這時千萬不要開窗、開門,可用濕毛巾、濕布塞堵門縫,或用水浸濕棉被蒙上門窗進行堵封,并不斷澆水,防止煙火滲入,固守在房內,直到救援人員到達。也可利用衛生間進行避難,用毛巾緊塞門縫,把水潑在地上降溫,也可躺在放滿水的浴缸里躲避。但千萬不要鉆到床底、閣樓、大櫥等處避難,因為這些地方可燃物多,且容易聚集煙氣。1983年,哈爾濱“4.17”大火中,河圖街73號居民大樓絕大部分被燒毀,只有一戶居民用堵火辦法阻擋了烈火入侵,堅持到消防隊把火勢壓下后才得救,創造了“火海孤島”的奇跡。